监狱是国家的刑罚执行机关,承担着惩罚和改造罪犯、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的职责。长期以来广大监狱人民警察发挥艰苦奋斗、无私奉献的精神,为维护社会稳定、保障改革开放顺利进行和实现社会和谐等方面做出了重大贡献,但广大警察长期面临着改造与反改造、腐蚀与反腐蚀的复杂斗争。个别警察受腐朽思想的侵蚀,抵挡不住糖衣炮弹的攻击,贪污、受贿等违法违纪案件仍时有发生,这些违纪行为严重地影响了监狱的良好形象,造成了不良的影响。本文试图从监督的重点、难点和解决对策的角度,结合监狱工作实际,谈谈如何进一步加强内部监督,推进监狱廉政建设。
一、监督的重点
一是监督违规执法行为。针对执行国家方针政策、上级有关规定和监狱的规章制度、决议等情况开展监督检查,检查监督对象是否存在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现象;是否存在态度不积极、措施不得力、责任不明确,任务没完成,甚至给工作带来重大损失等情况。
二是监督徇私枉法行为。围绕监狱当前存在的热点问题进行监督。近年来,基建工程招标投标,大宗物资采购,干部提拔任用,罪犯减刑、假释、保外就医、工种安排等已成为监狱的热点问题,在这些活动中,少数警察在个人利益驱动下,存在利用手中的权力进行贪污或接受贿赂的情况。
三是监督执法犯法行为。少数警察执法素质低下,怕作为、不作为、乱作为的思想严重,执法用语冷、硬、横、粗,无视有关法规,任意体罚虐待犯人、随意殴打或唆使事务犯打骂他犯,造成严重后果。
四是监督失职渎职行为。少数警察在落实监管制度上,不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到岗不到位,到位不尽责,甚至玩忽职守,造成狱内秩序混乱,发生脱逃或者非正常死亡等监管安全事故。
存在上述问题的原因既有主观的也有客观的原因,终归结底是缺乏有效的监督机制,在实施监督的过程中,也存在着一些难点。
二、监督的难点
(一)监督对象的特殊性。作为监狱内部监督的对象是监狱人民警察,身份比较特殊,行为人都具有执法审批和依法管理的权力,行使法律赋予的执法执纪权力,肩负着教育、感化、挽救罪犯的重要职责。
(二)监督对象职务的关联性。监狱人民警察行使一定的行政执法权,少数警察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条件,为罪犯办理减刑、假释、保外就医、安排工种等收受罪犯及其亲属的钱物,或在联系加工生产项目、基建工程招标投标,干部提拔任用,大宗物资采购等环节收受贿赂、贪污公款。
(三)监督对象实施违法违纪行为的隐蔽性。监狱人民警察是执法者,执法人员知法犯法,具有一定的隐蔽性,一般情况下不容易发现,表面上是坚持原则、按政策制度和规定办事,暗地里却搞肮脏的交易,这种犯罪行为往往容易得逞。
(四)对监督对象查处的艰难性。由于监督对象担任一定职务或者负责某一方面工作,身份特殊,而且熟知监狱的业务运作,反侦察能力强,往往容易钻法律的空子,给查处工作带来更大的难度。
三、解决的对策
面对监狱体制改革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和监督措施不完善的现状,如何紧跟形势发展的要求,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创新工作思路,进一步加强内部监督,推进监狱廉政建设,笔者认为可以从以下几方面予以加强和完善。
(一)加强理想信念和廉洁从政教育,牢固构筑抵御腐蚀的思想道德防线,努力从源头上预防腐败。理想信念是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的核心内容,廉政教育是抵御腐蚀的前提条件。这就要求我们必须做到:第一,必须用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武装广大警察的头脑,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自觉抵制那些只讲实惠、不讲理想,只要索取、不要奉献,只图享受、不思进取的错误倾向。第二,要教育广大警察树立勤政廉政的作风。监狱警察树立良好的形象,必须做到为警清廉,不以权谋私,不以职谋利,必须做到依法办事,大公无私。第三,要教育广大警察牢固树立为人民服务的思想,要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为社会主义监狱事业做出无私的奉献。通过一系列的教育活动,使监狱警察牢固筑好抵御腐蚀的思想道德防线。
(二)建立健全监督制约机制,使权力运行受到有效监督制约。一是要提高领导干部接受监督的自觉性,加强对领导干部正确的权力观和民主法制观的教育;二是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党的民主集中制的各项具体制度,实行决策民主化。三是健全对各种权力的制约机制,切实做到对各种政务狱务事前、事中、事后的监督;四是强化对各级“一把手”的监督,克服“上级监督雾里看花,同级监督缩手缩脚,下级监督纸上谈兵,群众监督水中望月”的不愿监督、不敢监督、不去监督、无法监督的问题;五是强化纪检监察的监督权,推行监督人员委派制。由上级纪委、监察部门向监狱派驻纪检监察员,监狱向监区派驻纪检监察员,加强对执法执纪、查办案件工作的监督制约,考查领导干部勤政廉政情况,确保专门监督机构敢于监督、有权监督、便于监督,从而解决监督乏力的监督机制。
(三)落实多形式监督,强化管理,建立监督管理防线。一是落实党内监督制度。凡是重大决定、重要干部任免、重大建设投资项目和大宗物资采购,党组织都要敢于介入、敢于提出意见、敢于实施监督,并要经过组织集体讨论,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以投票结果作为决策的依据;二是落实群众监督制度。通过推行狱务公开、政务公开,拓宽群众监督面,把警察执法权力的运行置于公开、透明的环境中,便于群众监督,防止暗箱操作、幕后交易,防止贪污、贿赂等违法违纪案件地发生;三是落实特邀执法监督员的制度。每季度定期开展执法监督活动和不定期进行检查监督,以听汇报、现场检查、召开座谈会、个别谈话和调查研究等形式,反映执法执纪工作,促进监狱党风廉政建设深入开展;四是落实检查督促制度。在制订监督制度的基础上,加强检查督促,将要求和规定落到实处,有利于预防腐败行为和工作的进一步开展。
(四)加大查处违法违纪案件力度,维护党纪国法的严肃性。
查处违纪违法案件是惩治腐败的重要手段,也是促进廉政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当前要抓紧查处以权谋私,执法违法、徇私枉法和收受贿赂的案件,查处严重打骂、体罚罪犯的案件,发现一宗就要抓住不放,一查到底,严肃处理。通过查处违法违纪案件,切实纠正一些单位存在的执纪执法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的问题。同时,加大对腐败分子的惩治力度,对警察队伍中出现的问题,尤其是违反职业道德、违法违纪的现象和个人,要从重从严处理,决不手软,并以此教育广大警察要引以为戒,认真吸取教训,做到警钟长鸣,防微杜渐,时刻保持清醒头脑,坚决与腐败现象作斗争,确保警察队伍的纯洁性,从而维护了党纪国法的严肃性。
(五)建立健全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体系。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是我们党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提出的新要求,是加大从源头上预治腐败力度的根本举措。因此,廉政建设必须坚持教育、制度、监督并重。首先,要立足教育这个基础,通过各种教育活动,使广大警察不断提高党性修养和思想道德水平,切实增强遵纪守法的观念,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其次,要抓住制度建设这个根本保证,建立健全反腐倡廉的制度体制,在狠抓制度的落实上下功夫,形成用制度规范从政行为、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机制,使反腐倡廉工作逐步走上制度化、法制化轨道。最后,要强化监督这个关键,综合运用党内监督、国家专门机关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等各种形式,努力形成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权力运行机制,有效防止权力失控、决策失误和行为失范,使我们的警察干部不犯或减少错误。总之,要把教育、制度、监督统一于廉政建设工作的全过程,使三者相互配套、相互促进,发挥综合治理、惩防结合的整体效能,以人的素质保廉,以有效的监督保廉。
总之,作为监狱的纪检监察部门,必须严格按照“教育、惩处、监督、保护”的工作目标去开展工作,找准工作的切入点和着力点,始终做到围绕中心不偏离、服务大局不犹豫、促进发展不动摇,以解放思想、勇于创新、改革的精神推进监狱的廉政建设工作。(揭阳监狱纪委书记 吴坤盛)更新:2009-7-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