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9月,湖北省在全国第二批启动社区矫正试点工作。目前,社区矫正已在全省98个县(市、区)全面铺开,累计接收矫正对象3941人,解除矫正662人,仅1人重新犯罪,重新犯罪率为0.25‰。
挽救一个失足少年就等于挽救了三代人
武汉某商贸学校17岁的小李萨克斯吹得特别棒,一曲《回家》让同学们如醉如痴。他现在是年级的文艺骨干,各门专业功课成绩良好,而他却是一名正在接受社区矫正的服刑人员。
9个月前,小李因江湖义气将同学打伤。人民法院在量刑时,考虑其是在校学生,又是初犯,判处缓刑三年,在社区接受教育矫正。
负责接收的武汉市洪山司法所肖所长见小李报到后,几天都没住在家里。这是严重的违纪行为,持续下去,法院有可能就要取消缓刑。父母亲急得病在了床上。好不容易找到小李,肖所长终于弄清了其中的原委。
“判了刑,总觉得对不住爸爸、妈妈,对不住被自己伤害的同学,感觉压力好大,实在没脸见他们。”
肖所长开导他:“能认识自己的错误就是进步。要正视压力,面对现实。人不能总沉浸在过去的阴影中。”
“那同学们能接纳我吗?”小李流露出继续上学的想法。
“哪有不犯错误的人呢?我相信老师同学们一定会欢迎你的。”肖所长给他鼓劲道。
经过多方努力,小李重新回到了学校。按规定,他每天还要打扫一个楼道的卫生。“回到了学校,就回到了家。肖所长就是我的亲人。”小李又焕发出了往日的青春。“挽救一个失足少年就等于挽救了三代人。”肖所长说,让未成年人有一个健康成长的环境,是我们的责任。
湖北省开展社区矫正试点工作以来,共接收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330名,约占全省社区矫正对象的9%,若从各乡镇(街道)辖区的角度计算,少数中心城区未成年人矫正对象占到80%以上,成为社区矫正中不可忽视的一个特殊群体。政协湖北省第九届委员会《关于关注失学未成年人问题的建议》提案,省司法厅党委高度重视,厅长张坚主持召开办公会,进行专题研究。省社区矫正工作办公室积极落实省政协提案,认真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在对未成年人矫正对象的矫正工作上,改变以往对未成年人管理层面单一、方式程序化、专业化程度不高等问题,建立以“司法所管理监督为基础,社会工作专业介入为补充,志愿者帮助扶持为辅助”的矫正工作模式。初步探索出了一套适合未成年犯罪人接受社区矫正的工作方法。全省330名未成年矫正对象,41%又重新回到了学校,其余得到了就业安置,至今无1名未成年人重新违法犯罪。
“你们把帮扶工作做到了我们服刑人员的心坎上”
近日,矫正对象刘某来到汉正街社区矫正办公室,上交了一篇思想汇报:“是矫正办工作人员的关怀,使我重新走上正道;是矫正办工作人员的关怀,使我重新感到生活的美好。”
刘某因抢劫罪被判处无期徒刑,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入狱期间,经过减刑于2005年11月刑满释放,现在汉正街接受为期二年的剥夺政治权利社区矫正。见到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刘某抵触情绪非常严重,发誓就是再回到监狱也不参加社区矫正。
负责帮教的志愿者上门了解到刘某情绪异常的根源。原来,入狱前,刘某是武汉饭店的一名职工,有一个温暖的家庭和令人满意的工作,因一时的贪婪酿成大错。回到社区后,由于父母已逝,孑然一身,又没有住处,几次找工作都被拒之门外。自己感觉在监狱还有饭吃、有住处,现在这一切都成了问题,一度产生悲观情绪。
社区矫正办公室的章主任来到刘家,看到确实住得非常拥挤。跟其哥哥提出了一个方案,在楼梯间为刘某隔出一间房,工作由街道来安排。章主任的真诚感动了全家人,答应配合街道做刘某的工作。
在社区矫正办公室的协调下,刘某在街头摆起了修鞋摊。可修鞋摊摆出没几天,城管执法中队因其占道经营就取缔了刘的摊位。刘某一时情绪失控,回家磨刀准备与城管人员拼命。章主任闻讯后,立即找刘某稳定情绪,平息事态。之后,再次与城管办联系,专门为刘某指定了一个地方修鞋。今年初,汉正街司法所帮他找到了一份勤杂工的工作,解决了吃住问题。刘某非常感谢社区矫正组织为他做了大量工作。他说:“别人把我们这些人看作另类,但你们把帮扶工作做到了我们服刑人员的心坎上。”
省司法厅副厅长刘治安告诉记者,3年来,湖北省把社区矫正工作的重点放在对矫正对象的帮贫扶困上,主动为矫正对象解决思想、工作、生活、居住等方面的困难和问题,让他们感受到人间的温暖、社会的关爱,看到生活的希望,从而促进了矫正对象思想的自身转化,起到了良好的效果。截至目前,全省为矫正对象落实低保64人,推荐就业195人,落实责任田212人,临时救济99人。
“原是失足人救起落水儿童”
2006年8月4日下午5时,9岁女孩马红霞在汉江边玩耍时不慎掉入水中,江水湍急,情况万分危急。正在江边散步的社区矫正对象金文勇看到此景,顾不上脱衣服飞身跳入江中,连续两次潜水,仍没有找到女孩,金文勇体力渐渐不支。岸边群众的叫好声给金文勇增添了力量,金文勇深吸一口气,又一次潜入水中,终于将女孩托出水面,小红霞得救了。
金文勇,1992年8月因故意杀人罪被襄樊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2005年8月,因病保外就医,在居住地襄樊参加社区矫正。
金文勇勇救落水儿童的壮举,受到了广大市民的高度赞誉,当地社区矫正机构根据《湖北省社区矫正对象考核奖惩办法》,给予金文勇行政奖励记功一次。同时社区矫正办公室报请原监禁机关襄樊监狱,向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请减刑意见。当地报纸以“原是失足人救起落水儿童”为标题对金文勇的事迹进行了报道,在社会上引起了强烈反响。
“是党的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给了我重新做人的希望,我要用自己的实际行动来反哺社会。”金文勇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