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7日讯20多岁的甘肃省武山县滩歌镇农民周兴珍投毒伤害亲人,现羁押在武山县看守所。2003年,当地法院判处周兴珍有期徒刑4年。判决之后,按有关规定,将人犯周兴珍移交兰州女子监狱服刑。但兰州女子监狱的看守人员很快发现周兴珍面容憔悴,身软无力并不时呕吐,遂送往医院进行检查:原来周兴珍已经有孕在身!
根据周兴珍怀孕的时间推断,事情应该发生在武山县公安局看守所内。在公安部门配合下,事实很快调查清楚:周兴珍怀孕系和同在武山县看守所羁押的男犯路维正所为。路维正因诈骗罪被武山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年半,在武山县公安局看守所内羁押。2003年5月底至6月初,路维正来到看守所内的洗衣房,和正在洗衣服的周兴珍发生了性关系,致使周兴珍身怀有孕。
按照有关规定,男女犯人在羁押期间不能接触并分开关押,路维正不可能和周兴珍发生性关系。武山县委副书记马进告诉记者,犯人在羁押期间发生这样的事情,和看守所的管理有直接的关系,看守所对此有不可推卸的责任,看守所所长薛富成被撤职处分,同时被侦察机关以玩忽职守罪“取保候审”。
更新:2004-4-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