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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视野内的罪犯法律地位
长三角监狱学论坛报道组  
理论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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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王志亮

中心摘要:

在当代,国际社会极为重视罪犯的法律地位问题,在刑事法律中规定罪犯的法律地位成为一种立法潮流。其中,以美国等西方国家对罪犯法律地位的确认具有代表性,在一定角度上反映了国际社会对罪犯法律地位的态度。下面,本文以国际社会的视角阐释罪犯法律地位的有关内容,以便从中领悟罪犯法律地位的本质,即与守法公民法律地位的区别,这是对罪犯执行刑罚的核心问题。

内容摘要:

一.罪犯法律地位的概念

(一)罪犯法律地位的定义

(二)罪犯法律地位的含义推导

二.罪犯法律地位的沿革

(一)法院不干预主义阶段

(二)法院插手主义阶段

(三)法院限制主义阶段

三.罪犯法律地位的内容

(一)罪犯的权利

1.完全享有的权利。

2.限制享有的权利。

(二)罪犯的义务

1.遵守监规纪律,接受监狱合法监管的义务。

2.参加劳动的义务。

3.接受教育、教诲及矫正的义务。

4.接受检查的义务。

5.赔偿损坏物品的义务。

(三)罪犯法律地位的本质

1.罪犯权利义务的对应性。

2.罪犯权利义务的不完整性。

3.罪犯权利义务的特定性。

4.罪犯义务的行刑强制性。

更新:2006-12-20
信息编辑:Chinado
◎上一信息: 论罪犯教育公平 (2006-12-20)
◎下一信息: 论均衡视野下罪犯权利冲突及其调适 (2006-1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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