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王志亮
中心摘要:
在当代,国际社会极为重视罪犯的法律地位问题,在刑事法律中规定罪犯的法律地位成为一种立法潮流。其中,以美国等西方国家对罪犯法律地位的确认具有代表性,在一定角度上反映了国际社会对罪犯法律地位的态度。下面,本文以国际社会的视角阐释罪犯法律地位的有关内容,以便从中领悟罪犯法律地位的本质,即与守法公民法律地位的区别,这是对罪犯执行刑罚的核心问题。 内容摘要:
一.罪犯法律地位的概念 (一)罪犯法律地位的定义 (二)罪犯法律地位的含义推导
二.罪犯法律地位的沿革(一)法院不干预主义阶段 (二)法院插手主义阶段 (三)法院限制主义阶段
三.罪犯法律地位的内容 (一)罪犯的权利1.完全享有的权利。 2.限制享有的权利。 (二)罪犯的义务 1.遵守监规纪律,接受监狱合法监管的义务。 2.参加劳动的义务。 3.接受教育、教诲及矫正的义务。 4.接受检查的义务。 5.赔偿损坏物品的义务。 (三)罪犯法律地位的本质 1.罪犯权利义务的对应性。 2.罪犯权利义务的不完整性。 3.罪犯权利义务的特定性。 4.罪犯义务的行刑强制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