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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全市监狱实现“六个分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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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体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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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自2003年开展监狱体制改革试点工作以来,已顺利完成了以“监企分开”为核心的“六个分开”,全面完成了体制改革试点任务。昨日下午,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黄镇东主持召开市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主任会议,听取了全市监狱体制改革试点情况的汇报。

所谓“六个分开”,即:机构分开。将监狱局、各监狱管理监狱企业和进行生产经营的职能处(科)室从机关和各监狱中剥离出来,组建监狱企业集团和公司,实现监狱与监狱企业的彻底分开。职能分开。监狱与监狱企业的职能不再是监企合一,而是各司其职。监狱负责执行刑罚、教育改造、组织罪犯生产劳动。集团及所属子公司负责为监狱改造罪犯提供劳动岗位和技能培训,具体负责生产计划、原材料供应、产品营销、市场开发等。人员分开。将监狱人民警察工作岗位与监狱企业管理岗位的人员分开。收支分开。将监狱经费支出与监狱的生产收入、监狱民警的工资收入与生产收入实行脱钩。资产分开。结合监狱实际,划定监狱和监狱企业的资产。监社分开。将监狱承担的应由社会其他部门承担的职能剥离出来。

重庆市司法局负责人介绍,通过改革,确保了监狱持续安全稳定,优化了罪犯劳动改造手段,促进了监狱布局调整。到2007年,全市押犯单位将从现有的11个增加到15个,关押能力将大大增强。司法部对重庆监狱体制改革试点工作也给予了高度评价,认为“重庆监狱体制改革动了真格,走在了全国前列”。

会议还听取了关于市人大常委会2005年评议工作方案的汇报,关于举行市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有关事项的说明。

重庆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金烈、税正宽、唐情林、周建中、康纲有、陈雅棠,秘书长刘成义参加了会议。

更新:2005-4-23
信息编辑:Administrat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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