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0日消息:记者从司法部获悉,经过一年多的监狱体制改革试点工作,黑龙江、上海、江西、湖北、重庆、陕西六省市新型的监狱管理体制初步建立,监狱执法得到了强化,执法环境明显改善,监狱生产发展顺利,教育改造质量得到进一步提高。
目前,六个试点省市的监狱经费全额保障基本到位。各试点省市在调研论证、清产核资的基础上,已经将监狱管理局负责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的内设机构分离出来,成立监狱国有独资公司。各监狱也将负责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的机构分离出来,组建为监狱国有独资公司的子公司或分公司,实现了监狱和监狱企业在机构、职能、资产、财务和人员上的分开。
与此同时,监社分开稳步推进,监狱办的学校等通过撤销、移交等方式与监狱脱钩,从而使监狱专注于改造罪犯的职能。经过一年多的努力,大多数试点省市已建立起监管改造、生产经营分开运行、独立运作的两套体系,陆续制定了一批规范运行的制度和办法,初步形成了监狱和监狱企业既相对独立、又有机联系、密切配合的工作机制。
同时需要指出的是,在监狱体制改革中还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如试点工作进展不够平衡,个别省市进展缓慢;一些相关配套政策尚未出台,监狱和企业的运行也有待于进一步规范等。司法部要求各省市按照改革试点方案,加快工作进度,巩固已取得的成绩,在规范运行上狠下功夫。
据悉,司法部要求六省市监狱体制改革试点年底结束,并拟定继续扩大试点范围。
更新:2004-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