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州市江北地区检察院 董祖浩、徐晓炜供稿)
1994年10月5日,湖北省江北监狱四监区服刑的罪犯陈某脱逃。在越狱逃亡的14年间,陈某倍感生活的艰难和内心的重负。2008年10月14日,不堪压力的陈某回到湖北省江北监狱投案自首。这是江北监狱第一例脱逃后主动投案的案例。2009年1月,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鉴于陈某主动投案自首,对其进行宽大处理,判处有期徒刑9个月。
寻机越狱
借高杆作物掩护脱逃
1994年5月23日,陈某因犯强奸罪(未遂)被原湖北省江陵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5年,同年6月投入湖北省江北监狱服刑。1994年lO月5日江北监狱四监区二分监区罪犯在棉田摘棉花,罪犯陈某趁民警控管不严之机,借高杆作物掩护脱逃。
流亡天涯
14载流亡路天天都惊心
陈某脱逃后先化名任开成、向帮中、陈海波,开始了14年逃亡生涯。他先后逃亡至重庆市的云阳县等地,靠打短工度日。由于那些地方对外来暂住人口盘查严格,他越发觉得不安全。于是,陈某想找更隐蔽的地方藏匿。随后,逃亡至广东省的广州市,假借他人姓名,以打工为生。
投案自首
想光明正大地做人
陈某越狱后,整天提心吊胆、担惊受怕,过着隐姓埋名的日子。在外结婚却不能登记领证,孩子上户口更是困难。再加之如果想回家,还要给家人带来伤害,因此更不敢与家人联系,内心倍感惶恐,时刻想着要是能光明正大地做人,该有多好。迫于法律的威严,陈某深感逃脱无路,也越来越想给自已以后的新生留点机会……于是,产生了投案自首,回监狱接受刑罚的念头。
2008年10月,陈某向自己的妻子交待了自己的真实身份,并说出了自己想回去投案自首的想法,家人都积极尊重陈某的意见。2008年10月14日,陈某在其姐夫杨某的陪同下,主动来到湖北省江北监狱狱侦科投案自首。
现身说法
逃亡之路惶恐不可终日
2009年1月13日,陈某的审判在江北监狱九监区入监大队公开开庭审理,200余名新入监学员参与旁听。陈某就自己长达14年的脱逃生涯以及内心的思想转变向法庭作了陈述。荆州市江北地区检察院出庭支持公诉的检察官,鉴于他是14年以来首个在江北监狱脱逃后主动投案自首的在逃犯,在庭审中认罪态度诚恳,并对自己所犯的罪行悔罪,恳请法律的宽大处理,因此对其作出了宽大处理的量性建议。
法院审理后,合议庭作出了宣判,陈某脱逃罪名成立,判处被告人陈某有期徒刑九个月。
更新:2009-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