叙述人 任英红
访谈人 宋美娅
访谈时间 2002年4月19日
访谈地点 呼和浩特市内蒙古自治区第一女子监狱
录音整理 宋美娅
文稿编辑 宋美娅
任英红,1957年出生,内蒙古包头市人,曾上过两年小学。任英红是自由恋爱,男方不顾父母反对执意和她结婚。但婚后丈夫施暴,任英红3次提出离婚,都没有离成。1996年第四次提出,这回终于离成了。离婚后,前夫仍然滋扰她。1996年6月的一天,前夫又一次寻到她娘家,发现前夫身上别着刀后,她用裤腰带勒死了他。1997年,她被判无期徒刑。
看到任英红,不免让你想起一个温顺的动物:羊。她脸上和身上的每一个线条都是柔和的,圆圆的脸,圆圆的肩,目光中还带有一丝羞怯,说话时不经意地微低着头,眼睛总是向下看,说话时轻声细语。44岁的她,微微有些胖,推门进来的一瞬间,看她动作很利索,太阳光从她背后打来,映出缕缕白发。
曾经相爱,曾经数次离婚
问:你是哪里人?
任:我家在包头市昆区赵家营村。
问:你和你原来的丈夫是怎么认识的?
任:我和他是一个村的,我们从小一起长大。他家是城市的,父母在太原市工作,他舅舅是我们村的,他舅舅没有孩子,他下乡下到我们村。
我们俩谈对象是他亲戚介绍的,说是介绍,其实我俩早就认识,农村咋说也得有个媒人。(说这两句时,任的脸上竟有了一丝的红润,让我感到他们当初是自己相爱的,并有过非常甜美的爱情。)他和我谈对象他父母不同意,说:“你是城里人,找个农村的不好。”他父母想让他回城里。他大哥在昆区给他找了工作,想让他往城里调。他觉得我这个人挺实在的吧,对我挺好的,他父母说,如果他要娶我,就不管他的事了,他也不听,就是要和我好,我们1979年结了婚。
问:什么时候不好了呢?
任:他开始上班之后。那时候上班的人少,他是建筑工,每个月挣18块钱,钱也不往家交,我在家种那点儿地够吃了,也没有想着要问他要钱。他不好好上班,后来单位把他开除了,他骗着我,天天早上还说去上班,其实在外面胡混。你说一个大男人,也不找个营生,一天天混。1983年,因为偷东西,他被劳教了3年。
他第一次打我我记不太清了,就记得那会儿刚结婚一个多月,那天我去我妈家了,一回来,他在床上躺着,我说:哎呀,你回来了,我赶紧做饭。他过来就是两个耳光,我气得趴在那儿哭。我想走,他不让走,又说上好话。我想他可能在外面遇上不高兴的事了,也就算了。
这就开始了,以后每次下班回来,只要饭不对意,就不行了,踢东西,这也不对了,那也不对了。他每天喝酒,回家就闹事。放的东西不对了,找茬儿打你、打娃娃,放个针也不对,“妈的个×,你们家怎么教育的,把针随便乱放!”看电视也不对,“妈的个×,几点了你还看电视!”抱起电视机就要砸。咋也不对。你要不理他,不做声,他就揪住你的头发骂:“妈的个×,你是个甚东西?”找东西打我。
问:他伤害你严重到什么程度?
任:他打我像打死猪一样,他打人甚也打,打脸,经常扇耳光,耳朵扇得流血,拿着甚东西都打,总拿刀吓唬我,经常一动就把刀子别上,“唰”,刀子扎在我脸前,吓得我不行。家里打,他在外头也打,走在路上,邻居们一看他来了,都躲着他。一看他喝酒回来我就吓得不行,他一拿刀我就吓得跑出去,听见他骂我躲在厕所里。他不在家我也害怕,不知道他在哪儿,喝酒喝成什么样了。回来他就折腾我。
有一次他半夜回来,要吃饺子:“起来起来,给我包饺子。”我起来包好了,给他端到跟前,他又要吃素饺子:“吃素饺子,素饺子!”我一个人好害怕,(哭泣得说不下去)弄上素的也不吃,就在那儿找茬儿,咋也不行,磨你一黑夜。快到明了,人家睡了,我还得干活儿。净那样,经常一黑夜一黑夜折腾你,让你上小卖部给他买酒,你就陪着吧。
问:你有几个孩子?
任:两个女儿。1980年生下大女儿,怀孕时检查是个男孩,他可高兴了,生下来是个女孩,哎呀,这脸马上就不行了。我妈去伺候我,也不跟我妈说话。对了,生下这个女孩他就更不行了,就嫌生了个闺女。我妈带去的米、奶票,他把奶票扔火炉里烧了,把粮食都锁上,不让我们吃。我只好去我妈家住,也不行,他去我妈家找:“你还回不回了?”把我妈吓得说:“你快回吧。”我不想给我妈家找事。他去我妈家也打,打我弟弟,也打过我妈,一伸手就把我妈推倒在地上。
问:这样的日子过了多久?
任:到出事时17年。出事时我已经和他离了婚了。1996年5月19日离的婚。以前离过几次都没有离掉。第一次离时,大女儿两岁多,结婚3年头上,到了法院,法院调解,他说:“不了,以后不了,我这脾气不好,以后听你的。”回来连3天也过不了,又是那样。他去劳改了3年,劳改时我去看他,给他买点儿他爱吃的。那时不骂,坐那儿头低着,不做声。我以为回来他会好一些,谁知道回来更厉害。
第二次我又提出离婚,他在法院写保证,保证以后不打了、不闹了。法院说:“回吧,保证也写了,孩子也那么大了,别离了,回吧。”从法院回来,他一次比一次打得厉害,我们家的墙上净酒瓶子印子,拿起甚也打,哪句话不对,酒瓶子就来了,碗也来了。我第三次提离婚,他又写了保证,还是没离成。第四次离成了。
这一次我先和他商量,看他好时我对他说:“你看咱俩净这样,你觉得好吗?不如离了吧。”他闷了一会儿说:“让你离,你不能带娃娃。”不带就不带,好容易得了这话,我就赶紧离,去民政局办手续,这次我死也离呀。一到离的跟前,他又说不让带小女儿,让带大女儿。行啊,离了就行啊。我一分钱的东西没要,领着大女儿回了娘家。
出事了
任:离了婚之后,小女儿他也不管,净跑到我妈那儿吃饭去,他整天也不知跑到哪儿去了,我还要接孩子上学下学。在路上净碰见他,走着走着,他骑着车,叉着腿堵在你脸前,拦着我不让我走,训我,叫我回家:“回去给娃娃们做饭!”我说娃娃们都在我妈家吃饭呢。有时一扭头,他在后面跟着。1996年时,我们这儿地震,都住地震棚。一天晚上我从家往地震棚去,半路上又碰见他,他又是叉着腿站在我面前,说:“走,回家去!”我说:“我跟你离婚了,回哪个家呀?”他说:“娃娃们还等你回去做饭呢。”还是那一套吧,我说大的小的都在我妈家呢。他就说:“你回呀!”我没回。
可能是他离婚离后悔了,他也求我,说软话,叫我:“红(我小名叫红),”他说:“看在咱俩年轻时好过的份上,你回吧!”说软话也不能让我动心,我的心凉了,他改不过来了。我说:“我刚刚离了婚,不回,要回也是你变化了。”他三天两天去我妈那儿,找闺女了,有事了,早上一大早就跑来,在路上走着走着就看见他了。
问:他是不是还想和你过夫妻生活?
任:他就是那个意思。有一次,我回去寻找我的衣服,我让大女儿给我做伴。一进门,他就打我,上来两个耳光,打我我就跑,我们那儿有个派出所,我跑到派出所,把我吓得甚也不管了。他追到派出所,看见他来了,我说“来了来了”,吓得疯了一样,不知咋办了。派出所的人把他叫到一边,说了说,他走了,我吓得半天没走出来。回到我妈家,我妈说:“去找妇联吧,离了婚了,他还老来找。”我妈陪我去了包头市妇联,一个50来岁的干部说:“像他这样的人,管得轻了,不起作用;管得重了,对你也不好,你回吧。”
1996年6月的一天,晚上10点多了,他又来我妈家了。我妈他们在里间睡下了,大女儿小女儿在另一间屋看电视。他一坐下,我就看见他身上别着刀,夏天嘛,穿得薄,他腰里别着扳子,就是修自行车的扳子,腿上别着刀子。哎呀,我的脑子“轰”的一下,我就想,今天我得弄死他,我爸我妈都在家,不能让他伤着他们。他说:“你明天回家吧,回家给娃娃们做饭。”还是那些话。我那时就拿定主意了,他说什么我也听不进去了,我不跟他说话,就想怎么弄死他。他在床边坐着,我从旁边上床,假装拉窗帘,走到他身后,他一扭头,我解
下了裤腰带,一下子勒住他的脖子。
问:他反抗了吗?
任:没反抗,不知道怎么他就死了!他把刀拔出来了,在地上掉着。我大女儿听见点甚了,出来了,她问:“妈,咋了?”我说:“我把他弄死了!”(任英红把这一句话说得很响亮,很硬气,一点儿没有惧怕的感觉。)大女儿就去把我爸喊醒了,我爸喊管治安的人来,给派出所打电话报案。
问:当时你想到你这样做要承担的后果了吗?
任:我就想,我死也就死了,我爸我妈和娃娃们起码是平安的,他不能再祸害我妈家了。我妈妈家对我可好了。我是捡来的(说到这里,任英红抽泣得无法说话),从医院捡的,八九岁的时候,村里人告诉我的。你看我这儿。(她指着自己的嘴唇,嘴唇上有一道手术缝合的痕迹。噢,她是先天腭裂,俗称兔唇,她的亲生父母可能因此遗弃了她。)12岁的时候,妈妈给我治的病(做了手术)。妈妈爸爸对我可好了,就没有这么好的人,我不想连累他们。他们知道我的日子不好过,让弟弟妹妹给我送钱。我爸爸打了新面粉,新大米,放一袋子在我那儿。我们家的房子也是爸爸和弟弟帮我盖起来的。世上难找这样的好人,从小我就知道我是捡的,所以,啥也不想连累他们(任英红热泪涟涟)。
问:法院怎么给你判的刑?
任:一审判无期。我原来的公公,梁保宝的父亲他们都来了,他们上诉了,嫌判得太轻,要求判我死刑。开庭那会儿,他们管我要钱,说是养老费——我把他们儿子杀死了,我得负担他们的养老费、他们来这儿的坐车费,要8万多块钱,我没有钱。在看守所里,大家挺同情我,有个女的有文化,她看我不会说话,就帮我写材料,她说:“你给我说吧,想起来一句说一句,慢慢说。”二审时,在法庭上念了写的材料,二审维持了原判。
对了,他(指梁保宝)还写下了遗书,在他身上装着,开庭时念的,意思是,喝酒喝后悔了,他死了以后,房产归两个女儿,让闺女给他上坟烧纸的时候,不要带酒。
问:说明他那天晚上去找你,是做了充分准备的,他带着刀,还带着遗书,他准备死,可能也要拉着你一块儿死,你看遗书里没有提到你。可能他也有悔意,才说到不让女儿给他带酒。你现在还恨他吗?
任:恨!现在好一些了,刚到看守所的时候,恨不得再回去,把他的肉一刀一刀地剜了它!
他到底是个甚人哩
问:让你这样一个温顺的女人产生这种想法,一定是有什么事让你特别不能忍吧?
任:你要我说具体的,我记不起来了,就是知道他打我,一次次地打,哪次哪次因为啥,记不清了,太多了。他一次次地打我,打完他甚事没有,我做甚也是不对,我记得当时我想,这次我打不过你,下次我想办法打过你。结果下次还是打不过他,一次又一次,慢慢地,心就凉了。
直到现在我也搞不懂,他到底是个甚人哩?为啥不好好过日子?到现在我也不明白,我是哪点儿不从你?村上人说,是我把他惯的,太顺从了,什么都是他说甚就是甚,他还是打,一会儿把我头发揪住,一会儿胳膊拧着,拿棍,扇耳光。孩子们在跟前吓得不得了,大闺女就不管哪有个旮旯藏起来了,好几次啊,他打过我之后,大闺女就哭着拉我:“走,走,不要跟他过了,您要再跟他过,我就离家出走!”
我问过他:“你为什么打?”他说:“不想过了。”“不想过了咱们就离婚。”“离婚?”这就不说话了。我就想,他离了婚在村子里找,肯定没人找他。我离了婚之后,邻居们说:“10年前你就该跟他离了!”开始他打我邻居们还拉,后来,我喊得厉害了,人家才来,不敢了,谁拉他打谁。他没有一天不喝酒,喝了就找茬儿,要不就打孩子。对了,你不说我还想不起来,他还到大闺女学校去闹,大闺女念书念不好,吃饭时他就骂:“快找个地方去死,哪儿不能死,回这个家干嘛!”你说家里这样,孩子能学好吗?开家长会他跟老师吵,他不让我去开家长会,可能是嫌我不会说不会甚的吧。
现在我躺在那儿就想:到底他是咋了?我就是想不通。每天都要吵,每天我这心里头不知丢了啥东西似的,回家做饭就想:他去哪儿了,快找找他去吧,也不知是担心他还是什么,他回来又害怕。他倒没有一天不回来的,哪怕喝到(凌晨)4点,他也得回。他真不回来还好,干完活儿我就能睡了。这睡不了,门开着吧,我害怕,关着吧,我不能总坐那儿等他吧。有时睡着了,他一回来,就拿自行车撞门:“家里死得还有人没人了!”“死完了!”就这样大声喊,这门要是开迟了,今天你就准备着吧。
问:他对你有没有性虐待?
任:(低头哭起来)也有。他把你打一顿,又要和你睡觉,你说你气不气。不跟睡还不行,折腾你:“起起起,睡他妈的甚,起来做饭,我要吃饭。”或者是让你出去给他买酒,他一杯杯地坐那儿喝,你就在一边陪着,不能睡,也不能看电视。一夜一夜地这样。
看他清醒的时候,我问过他为什么要这样,他说:“以后再不了。”他那个人,连10分钟都不过就变了,吃完早饭走时跟你说得挺好,晚上回来,还是那个样。有时他想对你好,爱吃的东西给你买回来了,就这吃的过程他就变了,又要骂,又要打。我以前也有过(弄死他)这个想法,下不了手,我怕万一弄不死他,他把我们全家,连孩子都弄死。
问:你能一次次提出离婚,还是挺有勇气的。
任:逼的。我们家离城很近,城市把村子包围了,我也改成城市户口了,改了之后地也没有了,我后悔了。开始我卖菜,卖了一年,小女儿那会儿还不到两岁,我把她绑在柜台上,怕她跑到街上去。攒点儿钱买了个冰柜卖雪糕,又有了点儿钱卖肉。你说他个大男人,甚活不能干,他就是不干,他还搅得你卖东西也卖不成,喝多了他跟人家顾客吵架,早起他倒是跟我去拉货。有时我回家来,他把家弄得乱七八糟,搓麻将,喝酒,他有几个喝酒的朋友。喝酒他就到小卖部去拿,人家看见我就说:“你家的拿了两瓶酒。”“拿了两条烟。”我再把钱给人家送去。
问:现在你的两个女儿呢?
任:大女儿结婚了,对象看着挺好,挺善的。在看守所里时,我给她们写信说:“你们是不是挺恨我的,我把你们父亲杀了。”大女儿来信说:“妈妈,我不恨您,您咋想起说这样的话?要是我,我也会这样做!”我想,毕竟是她们爸爸……(任英红又一次泣不成声。)
二女儿在我妈家。其实,现在这个二女儿,是我的三女儿,二女儿生下来送人了。自己的骨肉怎么不心疼?可是我觉得他(指她前夫)喜欢小子,怀大闺女时,检查说是小子,他可高兴了,生下来是个闺女,一下脸就变了。我妈来伺候我月子,都不跟我妈说话,一下子就不回家了。把二女儿给人家,能再生个小子,我想他每天回来不高兴,是不是有个小子会好一点儿?二闺女生下来,他不愿意要,二闺女今年21岁了,比大闺女小两岁。怀老三时就说了,这一次不管是男是女都要着了,结果生下来还是个女孩。小女儿他还是挺喜欢的。
问:你还有多长时间的刑期?
任:还有13年半,减过一次刑了。我是1997年到这个地方来,当时啥也没想,我就想我闺女怪可怜的,从小挨打、受怕,连书也没念好,还连累我父母。我自己受罪一点儿也不怨,判我死刑我都不在乎。了结这事(指和前夫的关系)真难,没有活的希望,他不死,就是我死。就是到现在我老想,到底这是个甚人哩?
任英红反复说着这句话,此时,她瞧着鞋尖前面的地,好像是自言自语,目光里充满痛苦、迷茫、无奈,人显得很衰老。
13年半,任英红还要在狱中度过一段漫长的时间,那个时候,她真的是一个老太太了,一个女人的一生,就这样过去了。
点评:
家庭暴力不会因离婚而停止
陈 敏 纵观任英红的受暴经历及她的“以暴抗暴”的过程,在点评中应提及的规律性东西很多。但由于篇幅有限,我在这里只提及很重要的一点:家庭暴力不会因双方已分居或离婚而立即停止。摆脱家庭暴力的受虐妇女,在离婚诉讼期间、分居期间甚至离婚后,仍极有可能遭受来自前夫或前男友的暴力侵害。
国外的研究表明,当受害妻子下决心离开施暴丈夫时,她很可能会面临暴力的升级,甚至被害。美国司法部1991年的一份调查显示,三分之二家庭暴力的施暴人是受害女性的同居男友或前夫。美国的另一份调查显示,因家庭暴力而离婚的当事人中,73%的女性在离婚后继续受到前夫的暴力骚扰。加拿大、英国也都有类似的现象。美国联邦调查局的一份报告中说:1994年全美女性被害人中,28%是被丈夫或男友杀害的。为什么会出现这种现象呢?道理很简单:受虐妻子希望借助离婚摆脱家庭暴力,是对丈夫暴力统治的挑战。而感觉失控会使施暴者变本加厉地用以前屡试不爽的暴力,想方设法重新控制妻子。特别是在离婚诉讼期间、分居期间和离婚后的一段时间里,施暴人会想尽一切办法,不断寻求机会接近受虐人,以便达到自己的目的。研究表明,施暴人之所以对自己的家庭成员施暴,其中最主要的原因之一是因为缺乏自信。为此目的,他可能不惜杀害妻子(或前妻),甚至与她同归于尽。失去家庭后,施暴男人连仅有的一点靠暴力维系的自信心也没有了。对施暴人来说,继续寻找机会对前妻施暴,便是他能采取的最后的挣扎了。
任英红的前夫就是在这种情况下,不断用“回去给娃儿做饭”为借口,企图让任英红跟他回去。没达到目的,他就写好遗书、带着凶器来到任英红的娘家,显然是打算与她同归于尽的。任英红如果不先下手,恐怕早晚也难保性命。况且她前夫的暴力行为,很可能殃及从小收养她的养母一家。而她,宁可自己死,也不愿意因自己的原因而伤及对她恩重如山的养母一家。
离婚后仍无法摆脱来自前夫的暴力纠缠的受虐女性,一方面不要给前夫任何借口接近自己,更不能让他进入自己所住的地方。另一方面,要想办法离开当地,远走高飞。以便一步一步接近安全、自由的彼岸。当然,在这期间,不要让任何可能会将你的下落泄露给前夫的人知道你的下落。否则,你的一切努力都可能付诸东流,你有可能再一次陷入暴力的困境而无力摆脱。
更新:2005-2-1